身障就業面面觀(二)|職務再設計的挑戰與困難 |礙的萬物論

職務再設計遇到那些困難呢?我們將進行探討 |礙的萬物論
職務再設計遇到那些困難呢?我們將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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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的萬物論編輯室】何品緯
【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中心 職重專員】楊惠雅

於上篇文章《身障就業面面觀(一)職務再設計,打造無障礙職場環境!》裡,我們介紹職務再設計(以下稱職再)的申請及服務流程與應用。廣義來說,職再可泛指任何排除職場障礙的方式(邱滿艷,2004),除了協助身心障礙工作者改善工作環境,最重要的精神為透過工作流程的改善使每個人都能發揮長才,找到個人價值。除此之外,對於雇主與同事,亦有不同層面的正面影響。

雖然雇主、身障員工申請職務再設計後,大多都持肯定態度。但在實務上,職再的推行仍遇到不小的阻礙。在這篇文章裡,我們將介紹在推行這項服務時,職務再設計遇到了哪些困難?就服員與申請者面臨的難處又是什麼?而導致職再對於部分身障工作者來說,是「看的到,卻吃不到」的窘境。(同場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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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準備繁瑣 使職再地推行遇到困難 礙的萬物論
申請文件準備繁瑣 使職再地推行遇到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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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職務再設計所面臨的挑戰

職再的申請,可由:(一)自營作業者 (二)雇主或雇用單位(三)受雇之身心障礙者向各縣市政府窗口或是專案單位,依照個案的情況提出申請職再,而這之中的困難最被關注的幾項為:

(1.)申請文件複雜且繁瑣

申請職再時,需檢附相關許多大量及相關文件。以「雇主欲幫身障員工申請職務再設計為例」,需要準備的文件有:聽力報告(若申請者為聽障)、營業登記、雇主為受雇者之投保勞健保證明、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若申請者為肢障,且辦公室沒有無障礙廁所,需要進行無障礙廁所修繕)、辦公大樓所有權人同意書,部分文件需用公司大印。

(2.)申請時程過久與輔具購買繁複

職務再設計的申請期程,從申請到核銷短至2-3個禮拜,長至數個月,依照申請服務的複雜程度有所不同。若申請時程過長,可能相關委員會尚未召開,申請者便離職了。申請職再後,若購買輔具等相關產品,雇主或身心障礙者本身需先全額負擔,並自行聯繫輔具廠商;詢問合適輔具。

另勞動部於 103年 推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第一線就業服務員在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過程中,可以透過小額職務再設計,改善工作流程及其穩定就業能力,每案金額以2000元為上限。

雖然小額職再補助費用比傳統職務再設計有落差(一個補助單位補助上限最高以10萬元),但其優勢為就服員只需與督導討論通過後即可送件,在時效性上佔有優勢,能立即改善並提升身心障礙者在就業上之工作效率。例如:自閉症或智能障礙者在工作流程上無法記住所有步驟,就服員只需將所有工作步驟拍下並圖示化,小額職再便能在此發揮最大精神效益。(同場加映: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與你同在

小額職再推行後,104 年各縣市政府共補助 281 件,補助金額為 19 萬 3,777 元;105 年申請案件則提高到 335 件,補助金額則提高到 24 萬 11 元整。顯見對於上述傳統職再的缺點改善可見一斑。

但依據《就業服務員與職務再設計運作實務之探討》表示,小額職再的缺點為「要就服員填寫相關表格及辦理核銷」以及「需要就服員先墊錢購買輔具」占比最高,這兩者缺點顯示傳統職再的缺點尚未被根治,只是將雇主與申請者的顧慮「費用自付」、「檢附資料繁瑣」轉嫁到承辦業務的就服員身上,且若金額超過 2000元 ,亦或申請者情況複雜,仍需由職業再設計專員訪視了解,仍需走向時程較長的職務再設計。

第一線的就服員仍需面臨繁瑣的程序 礙的萬物論
第一線的就服員仍需面臨繁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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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雇主對於職務再設計認識有限

依據「私立定額進用義務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邱滿艷 ,2015),以全國11643家私立義務機構,抽樣1213家的統計資料顯示,67.1%的義務機構在職場有提供身心障礙員工協助,只有3.5%申請職務再設計的補助。雖並非所有身障工作者皆須要職再的服務,但雇主是否知道有相關資源呢?

雇主對於雇用身障者的態度,是申請職務再設計的一大關鍵。若雇主對障礙或醫療相關資訊或知識的不足,無法對障礙者能力有足夠的認識,進而做出適當的判斷;且不了解職務再設計的精神與理念的話,為身心障礙工作者申請職再服務的機會渺茫。

(4.)生活輔具與工作輔具的界定

《高雄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成效分析研究計畫》點出,現行申請職再之項目多為申請工作輔具。以聽覺障礙者為例,助聽器的補助在生活輔具與工作輔具的補助便有很大的不同,若以生活輔具申請,社會局最多為 15000元 ;以工作輔具申請職再時,其補助上限最高 10萬元。但是助聽器之界定算是哪一個呢?工作與生活應同等重要,可現行補助原則以生活輔具之補助比例低,而工作輔具之補助比例高。

所以,其研究指出。對於就業所需的職務再設計,應先考量生活與工作的相關性:對於高度相關的輔具與服務,則應給予高比例的補助;至於單純與生活或工作相關的輔具或服務,則應提高申請者自負或是雇主負擔的比例。若僅與工作相關的輔具(例如擴視機),政府的所負擔的比例應相對降低, 並提高雇主負擔比例;與生活相關程度較高者(例如氣墊床),則應提升使用者自付之比例。

職再地推行需要經過眾人努力  礙的萬物論
職再地推行需要經過眾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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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與我們的想法

綜合上述,若申請時的檢附資料準備繁瑣,及申請期程太長。對於雇主、身心障礙員工,都是耗時耗力的服務,申請動機自然下降。同時,若雇主本身對於身障友善職場或政府相關補助申請較無相關的概念,職再的倡議及推行仍有待改善。

文章至此,會了解雖然職務再設計對於身心障礙者於就業時有益。但在現實推行上,可能因政策的考量、審核時的謹慎、而造成些阻礙。但職務再設計的推行,經過倡議宣導與努力,仍呈申請比例上升趨勢。

五月專題-身障就業面面觀,礙的萬物論想要探討身障就業困境。也許有人會問,身障就業處境困頓已是老問題,有何探討的必要?的確面對龐大的結構性問題會覺得無從下手,但越多人看到報導、注意到這些議題,越有可能多些理解和討論聲量,進而促成一些改變,這也是礙的萬物論努力想做到的事。我們下篇專題見:)

參考資料:
就業好夥伴-從三個故事探討職務再設計措施(就業半年刊)
就業無礙,從認識職務再設計開始(就業半年刊)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服務流程圖
支持性就業服務員使用小額職務再設計 的現況分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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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簡介:何品緯,台中人,到台北求學。大學就讀金融系,卻在與金融領域毫不相關的領域努力著。喜歡看書,偶爾經營自己的部落格,更喜歡宮崎駿等動畫!盼能用自身微薄的力量,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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