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專欄】天生不會讀書,還該讀大學嗎?── 學習障礙者的困境與可能

學習障礙者的困難與可能
  • 文:李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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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在高度推崇升學主義的台灣環境,隨處可見龐大補教體系與各式網路教學軟體,而對於天生具有學習困難的障礙者來說,似乎只能放棄往高等教育發展的這條路。

學習障礙者(以下簡稱學障)為台灣目前身心障礙比例最高的障礙類別,在民國88年調查中,學障佔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39.4%。而學障指的是智商與普通生相同、沒有發展遲緩情況,但是特定能力如邏輯推理、會話、閱讀、書寫能力等,卻比普通生學習更緩慢,在學習環境中出現明顯問題與困難的學生。

學障學生因學習狀況與能力較弱,較難使用學測、指考等制度,跟一般學生進行競爭。而有意願考取大學的學障學生,幾乎都以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院校考試進行分發入學。將106學年的學障生總體名額進行估算,當年應考人數合計840人,而開缺的國立大學名額為71個,且並非所有科系都有開缺。可以發現,學障學生整體能錄取國立大學的比例不到9%。

為什麼不會讀寫,就注定是「學習障礙」?

如果從社會學的衝突論分析教育,上面所論述的比例似乎就合理許多。社會掌權者以少數主流的科目進行考試,決定誰有資格升學,從考試內容、形式到授課方式,一連串規則都是由社會受過良好教育的階層所制定出來。

進一步來說:社會強勢的階層,決定了誰才是人才,而誰又是不讀書、沒文化的人。更甚者,現在的學障者就是這樣制度下所延伸出來的產物,畢竟如果不是以這些科目為升學方式,現況下的學障者就不會被判定為學習障礙。

從這個角度進一步延伸會發現,今天如果把考試範圍訂定為國文、英文、數學,就會有學生被判定為閱讀障礙、書寫障礙。但如果把考試範圍改為各式體育活動,就會有「體育障礙」出現。從這樣的說法,會發現不管今天社會制度如何改變,都會有「學習方面的障礙者」存在。這是否也代表著我們的教育體制內,勢必存在著「犧牲者」?

面對這套標準化的升學體制,我們該怎麼舉例說明「學障者讀大學是具有效益的」?我想該從高等教育本質去探討:「中等教育基礎上的專業教育,進入完全社會生活的最後階段。」學障者對於基礎課程可能因受限於自己的障礙限制,無法在各科目中獲得高分,但並不代表學障者在於自己有興趣的專業領域也會表現得比較差。舉一個較為極端的例子,我們不會說:一個國文跟社會領域較弱的學生,不適合當一位稱職的數學家。

讓每個人都能有公平選擇的權利

對於學障者而言,他們並不會去選擇自己沒有興趣、讀起來痛苦的系所。也不會有對讀書沒興趣的學障者試圖考取大學。就國立大學的比例來看,學障者需要為這個考試付出太多的時間成本。如果他願意非常努力,我認為沒有理由讓他們不讀大學。就像我們不該讓真正想要為考試努力的人,考不上自己想讀的科系一樣(不過,現況下的制度,並不能讓學障者完全選擇自己想要的科系)。

另一方面,我也認為不管是學障或普通生,都該有某個程度的能力,不過這能力該要是不同的,因為學習成本本身不同。對於學校而言,錄取學障者,是一個融合教育的過程。於高等教育的環境內,讓來自四面八方的學生瞭解各種不同環境、不同生活背景,甚至不同障礙類別的人。看見障礙者所面臨的困難與他們的實際問題,也讓將邁入社會的學生,能與障礙者相處磨合,更是一種讓大學生有更多不同角度與思維的模式,讓他們能融入社會多元的樣態。

另外,還可以讓教師在學術領域外,也能了解不同學生的需求。撰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並非在於推廣讓所有學障生讀大學,也並非要求大學開設每一個科系給學障者就讀。而是希望學障也好,全部的障礙者也罷,能透過相對公平的考試制度進行分發,能夠選擇自己適性的科系,更讓我們能夠透過自身努力,追求我們個人的價值,與更進一步創造考試之外的可能。

畢竟,我們不該因為他人的任何缺陷,而把願意努力的人拒之於外。

【作者簡介】
李坤融:是一位師大學生,不喜歡任何權威教育,是一位學習障礙者,關注著障礙者議題。未來希望成為一位專業的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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