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須知|如何告訴老闆,你的身心障礙情形是怎麼樣的?

告訴老闆自身的障礙

就我個人來說,我隱性、不易被辨別的慢性病讓我比較可以免於承受公然歧視和微歧視的影響(微歧視一詞意指非公然直接、不一定出自惡意的微小歧視言語或行為),但它也使我無法獲得原本可能獲得的支持性力量。

當然,如果我想要的話,我的隱性障別相對容易隱藏,(同場加映:隱性障別|你看不見的,不代表不存在)但並非所有身障者都與我一樣。對於障別外顯的求職者,等於一進入面試室就不得不開誠布公自己的身障情況,且馬上需要面對社會對任何有不同程度差異的人,包括對身心障礙者,可能存有的眾多誤解。

身障求職者的議題一直都是複雜的,我們可能要對抗不同的職場歧視、挑戰不同的刻板印象,儘管有法律確保我們有最基本的權利,但法律與真實世界之間仍常存有隔閡。

所以這篇文章裡我想說的,是讓即使不是法律專業的身障者,也可以了解更多職場上必須知道的面向。

我想與大家一同探討,身障者們可以做些什麼來擺脫、或者至少減緩就業市場上容易出現的權力不平等。

以下是我在職場走跳數年的心得,總共分成五點,大概三分鐘就可以看完囉。

女孩站在海邊微笑
圖源:unsplash

一、保持沉默的代價:不說,未必比較好

也許你已經在工作申請表上看到了那小小的填寫框,但其實法律上,雇主不能直接詢問你的身障情況,那屬於你的個人隱私。那麼,撇除告知雇主障礙情形的利害分析,在法律上身障者有沒有必要主動告知公司自身的障礙情形?請看同場加映的文章:求職秘笈|我的障礙,是不是不能說的秘密?

面試過程中的坦白可以帶來未來職場上的支援。這裡的支援不是指企業無條件給予資助,而是說企業方可以理解你的需求,並提供相應的支持和職務的調整,以幫助你發揮最大的產能。

最壞的情況是,在面試階段中坦白後,面試官的態度便開始讓你感覺不舒服,這樣的氛圍可能代表這間公司不這麼地適合你,即使成功錄取,在此工作也不能讓你覺得快樂。

可別小看情緒的成本,一個要讓你花那麼大力氣隱藏自己的職場,真的能令你發揮全部的潛力、做好工作嗎?

但是,的確也有身障夥伴衡量自身企業環境、障別或疾病情形後,仍選擇不說。曾是一位研究學者的凱特(Katie Rose Guest Pryal)一直對同事隱藏自身的心理疾病,這意味著她在工作時,只能保有一部分的自我。她說:「保持秘密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擔心公布秘密後的結果對我不利。每當我坐下來衡量正面和負面影響時,分享的負面影響都超過了保守秘密的負面影響。」

沒有什麼做法是絕對萬無一失,但希望這些分享能成為你決定時的考量之一。

分享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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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vs.現實情況:法律可以保護你,但保護的範圍有限

多數國家都有身心障礙法案,禁止雇主以身障為由歧視應徵者或員工,但在法條與現實之間存在著差距。

寫了不少有關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文章的大學副教授桑雅(Sonya Huber)說:「在職場上很難對企業坦承,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就業中存在著許多歧視案例,不論是身障還是年齡、性別、性向、種族、階級或其他的類別。」

我相信通常情況下,這些案例中的企業並不是出於惡意,只是基於缺乏同理與理解,以至於職場共融是這麼地困難。

雖然法律保障身障者不會被任意開除,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能以其他方式對身障者施以差別待遇,直到身障者本身受不了而自行離職。

法律是最低底線,但其他權益,仍需要靠自己爭取。

三、開啟對話:有時候,他們只是不知道怎麼做

多數企業主對於如何幫助身障者就業是一知半解,怎麼調整職務設計、規劃無障礙環境和營造對身障者友善的企業環境,都不是一蹴可及的。因此,身障夥伴們可以抱著「與企業共同思考如何問題、而非站在對立面」的心態,主動與企業溝通,提出具體、有建設性的建議。

雖然說出口不代表一定就能有改變,但總也比什麼都不說更可能達到溝通目的。

在這裡也分享我自己的小秘訣,溝通時事前準備也是很重要的,坦露疾病或身障之前,請先自行整理需求清單、提出公司可以怎麼幫助你的解決方案。

只有你最清楚需要什麼工作才會表現更好,請別吝於與企業端分享與表達。

如果你還是有所顧慮,或者你的雇主沒有積極回應,你可以以筆記方式記錄下這些互動,如果有什麼事情發生、導致你必須採取進一步行動,你就會有書面記錄。

雇主沒有積極回應,你可以以筆記方式記錄下這些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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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機很重要

對於障礙情況明顯的身障夥伴來說,問題不是在要不要坦露,而是何時坦露。

我朋友小花在意識到她提交唯一成功的工作申請,就是不提及坐輪椅情況的申請後,她決定面試時再坦露,用自己的方式選擇坦白的時機,對她而言相對可以獲得主導權。

但這麼做要小心的是,雖然在面試前坦承意味著無法獲得機會的風險,然而,如果你面試時才訴說,你承受的是直接面對面試官質疑的風險。

如果你在職場上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要謹記先放下情緒再處理,遵循正式程序才能獲得更多法律面的保障。

先放下情緒再處理,女孩看著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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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護自己沒有錯

決定要坦露障礙情況其實是很私人的事。我們不見得與所有同事都有深厚信任,也不一定能承受袒露後的結果。

我朋友是個正面的例子,她的同事很願意傾聽慢性疼痛如何影響到她的生活, 也願意在她狀況不佳時彼此支援,但不是每個職場環境都能安心吐露。因此若你仍不想與同事、雇主坦承,也不必感到自責或愧疚。

無論是不是身障者,世上本就沒有可以通用任何職場的準則,擁有保護自己、但不過度防衛的意識,或許可以讓我們的職場之路都更順暢些。


參考資料:

How to Disclose a Disability to Your Employer (and Whether You Should),作者為Lizz Sch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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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簡介:哈囉~我是來自台南的力前,一直都在台北求學、目前是一名社企工作者。大學讀數位娛樂與遊戲設計學系,但不熱衷時下的線上遊戲。平日喜歡關注社會議題,也愛聽音樂、查資料、閱讀、和伺候寵物 (有調皮的喵咪當傲嬌室友)。

編輯簡介:杜文慈,卡在跌跌撞撞的菜鳥時期,平日喜歡關注社會議題和文字創作,相信一個人的力量雖然微渺但總能改變些什麼、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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