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秘笈|我的障礙,是不是不能說的秘密?】

求職時需要將自身的障礙告訴公司嗎

礙的萬物論編輯室

《哈佛商業評論》上的研究指出為何人們經常在職場隱藏自己的身心障礙,並發現如果身障工作者隱瞞自己在職場上遇到的問題與需要的援助需求,會產生嚴重壓力和焦慮,進而讓工作成效更差。

研究顯示有高達40%的身障者都在工作中選擇不透露自己的身障狀況(不論是何種障別);此外,研究亦發現,那些願意向親密者傾訴障礙狀況的身障者,快樂程度是不透露障礙的工作者兩倍。

但是,說不說自己的障礙狀況會有何影響?說與不說之間,身心障礙的求職者有什麼權利是須要知道,又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職涯更順利展開的呢?(同場加映:給對職場感到不安的身心障礙者的一封信

圖源:unsplash

在職場上隱瞞自身的身心障礙狀況,會有什麼影響?

員工們普遍拒絕談論職場上的心理健康需求,而這可能是由於社會氛圍並不鼓勵我們這麼做,一方面是因為我們習於在職場上掩藏脆弱的一面,一方面也是害怕雇主對身障者的疑慮和標籤,揭露自己的障礙可能會影響到升遷、甚至因故失去工作。

但這個看似不得已的決定,可能會讓工作者本身累積更多壓力,進而影響自身的工作狀況,造成惡性循環。例如身障者會因壓力激發心理疾病,或使自身健康狀況更加惡化,嚴重的話還可能引發憂鬱和焦慮症狀。

此外,如果身障者沒有告知障礙情況,雇主與同事也將因不了解工作者需要的支持與協助,給予身障者超過承擔範圍的工作,導致身障者即使獲得工作也做不長久。而在缺乏歸屬感與信任感的環境下就業,身障者容易因預設的保留心態感到自己無法真正融入企業,或是與同事建立更深層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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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求職者到底能不能保留不說的權利?

另一個選擇就是企業應花更多力氣幫助員工產生安全感和信任關係,讓身障者在求職時可以不必顧慮是否該拿出身心障礙證明。但如果身心障礙的求職者應徵時不想要主動告知障礙,法律上又會不會有什麼疑慮呢?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法律「禁止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因身心障礙予以歧視」,也就是說在一樣的條件之下,雇主不得僅因為求職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而拒絕給予工作。

但同時,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寫著:「如果勞工在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因此問題的關鍵在於,求職者隱瞞自身障礙情況,究竟算不算勞基法裡的「虛偽意思」表示?如果是,代表公司可以把身障者未主動告知障礙,以致公司增加管理成本當作理由,終止工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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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往案例上看,法院的裁示認為求職者並無主動揭示身心障礙的義務,況且就服法和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清楚規定不得因身心障礙予以差別待遇,雇主如果以求職者隱瞞身心障礙事實而終止契約,並無合法理由。也就是說,求職者應徵時未主動告知身心障礙情況,並不是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勞工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的終止契約事由,身心障礙者們保有是否告知雇主自身狀況的權利。

但須特別注意的是,「不能勝任該工作」與「是否為身心障礙」的界線可能曖昧不清,如果員工因為工作能力不足,雇主考核後發現屬實、且符合最後手段原則的要求(意即雇主已用盡方法協助員工改進,績效卻仍沒有起色),這時候雇主就可以依據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不能勝任為由終止契約」。因為此舉是基於對工作能力表現的判斷,與身心障礙狀況無直接關連,屬於合法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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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位身心障礙工作者,該怎麼做可以讓我更舒適地展開職涯?

尋找紓壓方式

無論是否決定揭露障別、或你的障礙本就屬於外顯類別,要對抗職場的壓力,找到可以持之以恆的舒壓方式是不可或缺的。無論你的興趣是玩手遊、追劇還是聽音樂,你總會有一個可以令你放鬆的嗜好。下班後試著切換角色,確保自己可以擁有一小段屬於私人的時間來從事令你感到開心的活動,會讓上班時的你更有精力面對工作。

不要害怕求助

拋開社會慣有的包袱,適時的求助不代表軟弱,反而是明智的舉動。總會有人可以幫助你,比如專業的職業重建人員、心理諮商師、你身邊的親友、或者是公司內部的人資。找個人談談不僅可以協助你理清思緒,也能認知到你手邊可能還有哪些可利用的資源或可以採取的選擇。障礙不是誰的錯誤,但當你發現自己無法處理眼前的狀況時,主動反應尋求幫助才有可能讓問題獲得解決。

找到適合自己的職場

除了不想公開障礙情況可能會引起焦慮,也有可能是這份工作本就不適合你。如果用盡全力偽裝成另一個自己去獲得一份職缺,長久以來可能會對身心造成更大負擔。現今身心障礙者的職務選擇未必像想像中那麼少,權衡自身的喜好與能力,你可以挖掘更多的職業可能。(同場加映:若水【AI數據標註師種子計畫】招募中


參考資料:

Why Hiding A Disability From Coworkers May Hurt Not Help You,作者為

Denise Brodey

【蔡尚宏專欄】面試時,需要主動告知身心障礙情況嗎?

『曹新南專欄』資遣員工注意事項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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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簡介:哈囉~我是來自台南的力前,一直都在台北求學、目前是一名社企工作者。大學讀數位娛樂與遊戲設計學系,但不熱衷時下的線上遊戲。平日喜歡關注社會議題,也愛聽音樂、查資料、閱讀、和伺候寵物 (有調皮的喵咪當傲嬌室友)。

編輯簡介:杜文慈,卡在跌跌撞撞的菜鳥時期,平日喜歡關注社會議題和文字創作,相信一個人的力量雖然微渺但總能改變些什麼、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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